1公务员处分的种类?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我国公务员的处分种类分为以下几种: (1)警告。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责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轻微的人员。 (2)记过。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轻微的人员。 (3)记大过。记载或登记较大或较严重的过错,以示严重惩处的意思。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严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损失的人员。 (4)降级。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损失,但仍然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5)撤职。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严重,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6)开除。这种处分适用于犯有严重错误已丧失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条件的人员。...查看原文
2公务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后果
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公务员的工资和职称有一定的影响。党内警告处分是无法撤销的。在处分期间(一年内),受警告处分的党员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职务的党外职务。同时,在当年参加考核时,受警告处分的党员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则会对党员的考核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视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三章 学校的组织与活动 第二十四条 民办学校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校长任职的条件聘任校长,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四章 教 师 第三十条 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修正):第三章 资格和任用 第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过渡办法。...查看原文
3公务员处分期满后晋升年限规定
公务员晋升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不得晋升工资档次。晋升科员到科长需要考虑单位层级、竞争对手、领导意见等条件,一般需六七年。受处分期间对晋升有影响,解除处分后晋升不受原处分影响,但不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在受处分期间,公务员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根据公务员提拔晋升的规律,从科员到科长需要经历试用期、晋升副科长、晋升科长三个过程,总共需要六年时间。如果按照公务员职级并行规定,从一级科员到四级主任科员只要两年时间,四级主任科员理论上满足两年任职时间也可以提拔正科,前后只要五年就可以从科员晋升科长。 但是,在现实中,从科员到科长的晋升需要考虑单位层级、竞争对手、领导意见等条件,因此所需时间会因单位层级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是省级以上机关,处级以下几乎可以视为职工福利,基本上到点就提,从科员提拔到正科实职,一般六七年足矣。 另外,受处分的期间也可能会对公务员的晋升产生影响。在受处分期间,如...查看原文
4公务员试用期内被处分怎么办
如果公务员试用期内受处分,按照规定可能会延期转正,具体要看处分情况。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新录用公务员有下列情形的,试用期顺延,顺延期满后再行考核。 (一)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二)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待结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受到记大过以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试用期顺延至处分期满后考核。 (四)法律、法规规定影响试用期满考核正常进行的其他情形,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查看原文
5公务员行政处分有什么影响?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级别,不得涨工资(警告除外)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受开除处分的,不得被再次录用为公务员。...查看原文
6公务员行政拘留后会受到什么处分?
处分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至于行政拘留的,根据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给予处分。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四条,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查看原文
7公务员被行政警告处分会留档案吗?
公务员被行政警告处分是要记入档案里面的,行政警告处分是比较轻微的行政处罚,是可以解除警告的,解除之后对于以后的晋升、工资是没有影响的,警告的处罚期限是六个月,只要表现良好,是可以解除的。...查看原文
8公务员处分不服怎么办
《公务员法》第九十条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一)处分;(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三)降职;(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五)免职;(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七)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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