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处分包括如下:
1、警告;
2、记住;
3、记大过;
4、降级;
5、撤职;
6、开除。
受处分期间,务员不得晋升职务、职级、等级,其中受记、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工资等级。
处罚期为:警告,6个月;记住,12个月;记住,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
被撤职的,按规定降级。
政务处分适用的对象
行政处分只限于对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是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处分。但是政务处分是针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那就既包括了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包括了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只要违法违纪应当受到惩戒和制裁的话,都应该适用政务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二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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