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申请提前几天申请并没有法律法规明文进行详细规定,具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详细约定。另外,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相关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福利年假
时间差异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这是法定年假的天数。
不少用人单位的年休假标准往往比上述法定标准高,各公司年假与法定年假的差额,通常被称为公司福利年休假。
性质差异
法定年休假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具有强制性,它是企业必须执行的最低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一样,具有劳动基准法的性质。对于法定年休假未休的,除职工自愿放弃的外,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定的标准进行补偿。与法定年休假不同的是福利年休假本质上是用人单位给与员工的一种福利,劳动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做出强制性的规定,劳动者也无法以没有福利年假为由要求赔偿。
自主性差异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从该规定来看,对于超过法定标准部分的企业福利年休假,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什么情况下不可以享受,以及如何享受企业都可以自主决定;对未休的超过法定标准的公司福利年休假,是否补偿,如何补偿,用人单位都可以通过规章制度的形式予以规定。
跨年结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一个年度安排年休假,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根据这一规定,年休假原则上应该在同一年度内安排,在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的,也是可以跨年度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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