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同时,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需要承担经济赔偿金,但经济赔偿金最高不得超过11个月工资。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与坏处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
①企业留人的一种方式,表示企业对员工的忠诚度和能力的肯定;
②对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缺点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坏处
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企业在未来任何时间解除或终止合同,都面临给予员工补偿;
②在一定程度上将降低员工的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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