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流到国有法人绝对控股改制企业的职工,应当变更劳动合同,具体办法采取与原主体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与改制企业签订期限不短于3年的新劳动合同的方式。由改制企业继续与职工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改制企业不需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改制过程中劳动关系的处理一般包括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以及对停薪留职、自谋职业、工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等其它特殊情况的处理等几方面。
一、公司换法人员工怎么要赔偿
法人代表变更通常不会对劳动合同的履行造成影响,所以不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更换法人代表后,原劳动合同依然有效。不需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与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后,企业法人的变更分立或合并,并不意味着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同时终止;企业法人发生变更后,其原法人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应当由继承其权利义务的新法人承担。
1、如果更换法人代表、但原劳动合同依然有效。不需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因此,劳动者与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后、企业法人的变更分立或合并、并不意味着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同时终止企业法人发生变更后、其原法人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应当由继承其权利义务的新法人承担;
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集体企业改制后职工如何安置
集体企业改制以后,对职工的安置基本上是两种情况:一种是工龄买断,一次性发放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另一种就是继续上班,原来集体企业中的职工成为新企业的正式工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企业工龄和社会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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