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小腹隆起的赵小姐还在为赔偿奔波。下午2时半,佛山张槎劳动仲裁庭开庭仲裁利尔德印染厂调任孕妇赵小姐一事,并对赵小姐提出的赔偿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将于12月2日公布。
纠纷源于一纸工作调度书。10月5日,利尔德印染厂佛山办事处处长将调度书交给赵小姐,通知她回顺德利尔德印染有限公司抓毛部岗位上工作,2011年10月5日即日生效。已怀孕5个月的赵小姐认为这是逼我辞职,因为与现在的文职工作相比,抓毛部灰尘大、噪音大、特别热,完全不是孕妇可以待的地方。在此事中,赵小姐才发现自2008年进厂以来,工厂从未提出与她签订劳动合同。
10月6日,赵小姐在与公司经理沟通无效后,将诉求交由张槎劳动仲裁庭仲裁:利尔德印染工厂赔偿自己7个月孕期、3个月产期工资共计17100元,支付自己9月工资1710元,并争取获得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36个月的两倍工资。
仲裁庭上,利尔德印染代理律师称,从10月6日开始,利尔德佛山办事处已不接纳赵小姐继续工作,赵小姐拒不到总部抓毛部任职,代理律师认为这属于自己辞职。而对于工作调度书,代理律师解释道,原因是总部设备增加,佛山办事处工作减少,属于正常工作调动。赵小姐的辞职属于自己行为,与工厂无关。
但赵小姐则反驳称,抓毛部与办事处的工作环境完全不可比。
赵小姐一口咬定工厂从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厂方称从今年7月买的社保可证明与其确有劳动合同关系。但在厂方提供的证据中,却不能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律师只说办理社保后保管不善,已丢失。当被问及为何今年7月才开始为员工购买社保,律师回答不清楚。
全文6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