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补偿办理手续的流程为:
1、到毕业生所在的高校领取《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此表也可从网络上下载),学校对毕业生的毕业情况、缴交学费情况等进行审核盖章;
2、前往毕业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武装部盖章,证明毕业生的参军入伍情况;
3、持《申请表》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盖章,证明毕业生交纳的学费是否贷款等情况。
4、将《申请表》交回学校,学校会将《申请表》送交省教育厅、教育部审核,无异常情况,相关学费就会拨到学校,再由学校汇到毕业生相应的银行账户中。
国家出台哪五大优惠政策鼓励毕业生参军入伍
毕业生参军入伍的五大优惠政策:
一、优先征集入伍
国家明确,入伍大学毕业生应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的“四个优先”政策,为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开通“绿色通道”。
二、一次性奖励金
1.一次性奖励金: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
2.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征兵工作的意见》文件明确,鼓励我省各级可结合实际提高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标准,目前我省大部分地市大学毕业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均在15000元以上。
三、学费补偿代偿
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四、优秀士兵提干
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士兵,文化基础好、适应能力强,入伍后满足相应基本条件后可以择优提干。
五、套改军士
普通本科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军士授予下士军衔,下士满1年后授予中士军衔;高职(专科)毕业生首次选取为军士授予下士军衔,下士满2年后授予中士军衔。
在定等级和工资起点标准时,其在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八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待。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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