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与可撤销婚姻的共同点有: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国家机关均为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婚姻被宣布无效或被撤销,均是自登记之日起无效,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可到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依法判决。
一、不到结婚年龄结婚怎么处理?
不到结婚年龄结婚的属于无效婚姻,双方不享受法律上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跟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可以协商一致意见;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就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二、未婚同居财产需要怎么分割
未婚同居财产分割一般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当事人可以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同居关系解除要分财产吗
解除同居关系可以分为财产。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当按照双方的共同财产分配。具体分配方式为双方可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按双方共同财产处理非法同居财产。对于一方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进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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