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是否有工资
劳动法没有关于实习期的规定,实习期是指大学生在校期间,到用人单位实习的期限,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的学生,还不是劳动者,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劳动法只规定了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进行了更精确的规定;法律依据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实习劳动报酬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吗
法律没有明文确认实习劳动报酬能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根据相关部门制定的规定,实习劳动报酬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
根据由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规定中要求实习单位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
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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