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介绍了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以及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将按照一定顺序清偿给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普通破产债权和破产人所欠债务。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则按比例分配。此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也规定了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
在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破产财产将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以及所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二)破产欠缴的除前项规定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破产企业职工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还规定,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所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按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中,优先于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经济补偿金以员工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础,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员工。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此外,公司所欠员工的工资和医疗、残疾补助、养老费用、所欠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也应支付破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三倍的金额支付经济补偿,最高支付经济补偿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破产财产清偿顺序及员工工资计算方法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清偿。首先是破产人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包括破产申请受理费、管理费、催告费、公告费等费用。其次是破产人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等费用。
破产财产清偿的顺序为: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其次清偿破产人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等费用。如果破产人的债务不足以清偿所有费用,则按照比例进行清偿。
破产财产清偿的具体计算方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首先计算出破产人的债务总额,然后根据破产人的实际情况,确定各项费用的清偿比例。对于破产人的职工工资,则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可参考《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总之,破产财产清偿顺序及员工工资计算方法在我国《企业破产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为破产财产的合理分配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破产财产清偿的顺序为: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其次清偿破产人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等费用。如果破产人的债务不足以清偿所有费用,则按照比例进行清偿。破产财产清偿的具体计算方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首先计算出破产人的债务总额,然后根据破产人的实际情况,确定各项费用的清偿比例。对于破产人的职工工资,则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可参考《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二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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