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时间:2023-03-30 16:32:31 37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非全日制用工不是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一、一小时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且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5日。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劳动合同法》第70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一次通过法律的形式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规范,第68条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因此,作为“小时工”可以与用人单位通过口头约定的方式,建立和确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而与此不同的是,全日制用工下的用人单位则应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

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约定了试用期,该试用期条款也是无效条款。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

三、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有什么区别是什么

1、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职工人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兼职工作者通常每天工作4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24小时。2、兼职工作者的工作可以达成口头协议。全日制就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和非全日制用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以口头约定。3、非全日制就业可以随时终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日制就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除有特殊情况外,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非全日制就业没有明确规定。4、兼职工人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专职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但是,作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伤保险费,除了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费外,用人单位不必为劳动者支付工伤保险费。5、非全日制工人按小时计酬,最长结算和支付期限不超过15天。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专职工人按月定期领取货币形式的工资。就兼职而言,雇主亦须以货币形式支付工人的正常工资,但支付期较全职工作短,即最少每半个月支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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