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一般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支付。土地出让金,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获得后所付的金额,一般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支付。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
一、房改房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关于这个问题各地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建议到当地的有关部门询问具体的流程。现在介绍一下,桂林市关于房改房上市交易、变更登记的规定。根据《桂林市房改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应向市房改办提出将房改房上市交易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桂林市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职工《个人住房档案》正本、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证明的原件。经审核符合上市条件的,即可进入市场交易,并由房屋所有权人自行委托具有房地产评估资格的机构对上市交易的房改房进行市场价值评估。房改房上市出售时,交易当事人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按房改房上市成交金额的l%缴纳;成交金额低于评估值的,按评估值的l%缴纳。购房者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商品住宅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二、求房子还贷到70年之后的政策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是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来延续使用年限的,但是就住宅70年产权到期自动续期和40年产权到期按法律规定办理暂无明确细则,要缴纳多少费用,怎么缴纳都没有明确规定。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房屋外,其它的房屋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需要强制拆掉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三、契税缴纳时间规定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3、纳税地点
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4、征收管理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征收机关应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应向契税征收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契税征收机关依法征收契税。
5、纳税对象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包括以下五项内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另由承受方交契税。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房屋买卖:
即以货币为媒介,出卖者向购买者过渡房产所有权的交易行为。
以下几种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
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
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纳税。
房屋赠与赠与方不纳土地增值税,但承受方应纳契税。
房屋交换在契税的计算中,注意过户与否是一个关键点。
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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