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当前有效且公认的各项法律法规,以“返租”形式出售的商铺业务并不具备合法存在的基础。更为精确地说,这种所谓的“返租商铺”,往往是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将一个大型综合性商业地产项目进行碎片化处理,将其划分为诸多面积相对较小的产权式店铺,然后向广大的中小型投资者进行销售。与此同时,他们会与购买者签订一份返租协议,承诺在约定的期限内,这些商铺将由开发商统一负责管理和经营,并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每位小业主支付固定的租金收益。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