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不少于90天。此外,《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生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不少于90天。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进一步规定,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生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劳 动 法 女 职 工 产 假 - 根 据 素 材 规 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享有产假。同时,不得因女职工生育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或者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然而,在一些用人单位中,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仍然被违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对于这种情况,劳动监察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对于违规行为,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受到影响的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女职工必要的产假和隐私保护,不得违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对于受到影响的职工,也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享有产假。用人单位不得违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影响的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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