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三十天或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2、劳动者提出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公司是否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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