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能否要求赔偿“欠薪利息”?
时间:2023-09-07 12:50:25 9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单位拖欠工资,导致劳动者无法向单位主张“欠款利息”。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按一定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单位拖欠工资,导致劳动者无法向单位主张“欠款利息”。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按一定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 动 者 工 资 拖 欠 可 否 要 求 加 付 利 息 ?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工资拖欠可以要求加付利息。

首先,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可以要求支付加倍的工资报酬。

因此,劳动者工资拖欠可以要求加付利息。但是,必须依法进行,否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总之,劳动者工资拖欠问题可以依法解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同时,劳动者还可以要求支付加倍的工资报酬。因此,劳动者不必害怕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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