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工伤9级赔偿标准的项目以及因工致残的不同等级所享受的待遇。对于工伤认定性质特点、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以及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进行了详细说明。
工伤9级赔偿标准包括以下项目:
1.医疗费用;
2.住院伙食费用;
3.交通费用;
4.辅助器具费用;
5.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补偿费用;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九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条例中支付,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对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将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如果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认定性质特点如下: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故意犯罪;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提供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9级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认为伤残情况和生活能够自理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根据该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工伤职工需要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康复待遇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以及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此,工伤9级标准包括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工伤9级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费用、交通费用、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补偿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对于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认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具有行政确认的特点,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职工有故意犯罪、醉酒导致伤亡或自残或自杀的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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