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征地拆迁红线范围是多少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划拆迁范围,但一般村庄都在15米以上。在大多数城市,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两侧50米处都是绿化带。有关法律规定:
铁路运输安全防护条例第十条
铁路线路两侧设置铁路线路安全防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为:
(1)城区,不小于8m;
(2)郊区居民区,不小于10m;
(3)村镇居民区,不小于12m;
(4)其他区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铁路管理机构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铁路运输安全、节约土地的原则划定。铁路用地符合前款规定的,铁路管理机关应当在铁路用地范围内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与公路建设控制区、河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重叠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会同铁路管理机构、公路管理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定。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铁路线路安全防护区边界设置标桩,并根据需要设置围栏、围栏等防护设施。企业、单位内的专用铁路需要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参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划定。《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在铁路两侧设置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防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铁路桥梁外侧(含铁路、公路两用桥,下同)起,为:
(1)城市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
(2)城乡居民区高速铁路12米,其他铁路10米;
(3)农村居民区高速铁路15米,其他铁路12米;
(4)其他地区高速铁路20米,其他铁路15米。前款规定的距离不能满足铁路运输安全防护需要的,由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提出方案,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程序划定。在铁路用地范围内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组织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划定并公告。在铁路用地范围外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保障铁路运输安全、节约用地的原则,组织有关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划定并公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与公路建设控制区、河道管理区、水利工程管理保护区、航道保护区或者石油、电力等重要设施保护区重叠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划定并协商公布。新建、改建铁路的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自铁路建设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划定并公告项目。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规划,并按照规划设置标桩。
我们提醒大家,在高铁红线50米范围内,征地拆迁范围属于拆迁范围,还应设立安全防护区。市区不低于8米,郊区不低于10米,农村居民区不低于12米。我希望我的回答能解决你的问题。如果你想知道更多,欢迎来到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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