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伤的误工费实际上就是指其在工伤医疗期间的停工留薪待遇,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农民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农民工误工费赔偿标准
农民工误工费赔偿标准分为两种情况:
1.以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
实践中农民工很难主动举证证明自己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故审判实践中很少采用该方式计算。
2.以农、林、牧、副、渔行业职工平均工资为依据计算误工费。
据统计显示,我国各省2011年、2012年两年农、林、牧、副、渔业平均职工工资标准既低于其他行业工资标准,又高于农民人均年纯收入,更贴近其实际收入水平。因此,以此方法计算其误工费更能为此类人员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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