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签订合同没有预售合同是合法的吗
时间:2024-05-18 21:59:09 30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基本内容须包含以下各方面:

1.主旨部分。该部分涉及到合同的主要参与方,即房地产开发商以及潜在购房者,同时需详细填写双方的名称、地址等相关信息。

2.对预售的商品房进行详细描述。这一步需明确预售商品房的各项基本特征,包括房屋类型、所在位置、结构特点等各种细节性信息。

3.讨论商品房的面积问题。对于预售的商品房,其面积需要按照平方米作为统一标准进行计算,并且要明确指出所述面积究竟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抑或是其他形式的面积定义。

4.确定商品房的价格。在预售商品房的过程中,价格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因此需要明确商品房的单价以及总价,以便于双方进行合理的交易协商。

5.规定房屋交付的具体方式与时间,以及逾期交房时的免责条件。这一部分需要明确房屋交付的具体日期、方式以及逾期交房时的免责条件,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6.明确房屋的使用性质。在预售商品房的过程中,房屋的使用性质也是一项重要的考虑因素,因此需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7.设定违约责任。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以便于在出现违约行为时能够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8.规定房地产权属登记的义务。在预售商品房的过程中,房地产权属登记是一项必要的手续,因此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属登记义务。

9.制定物业管理条款。在预售商品房的过程中,物业管理也是一项重要的环节,因此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物业管理职责。

10.设定纠纷解决方式。在预售商品房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纠纷,因此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纠纷解决方式,以便于在出现纠纷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加以处理。

11.其他条款或者双方约定的条款。除了上述条款之外,还可能存在其他需要在合同中加以明确的事项,例如合同的生效日期、有效期等等,这些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约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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