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规流程,房屋预售合同将被分割成五个部分,每个消费者都可以保留自己的那一份,同时为了档案管理的需要,公司还需要储存一部分,接着需要向房地产管理局提交备登记文件一份,此外,银行方面也需要留下一份备份,最后,在缴纳相关税费的时候也需要有一份留底(全额付清款项的顾客和选择分期付款购屋的顾客分别各有四份)。到了预定好的时间和地点,购房者需要携带齐所有相关的证明资料,然后与开发商或者他们授权的代理机构进行正式的购房合同签订仪式。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预售合同(适用于期房)与出售合同(适用于现房)之间存在着一些显著的区别。购房合同主要包括了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以及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这两个不同的类型。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以下几个关键点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首先,不要轻易地交付定金。我们强烈建议购房者在决定购买商品房之前,务必亲自前往项目现场的售楼中心,核实开发企业是否已经获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看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这个楼盘就不符合商品房预售的基本规定,这时候千万不能草率地交付定金。
其次,对于房屋面积的约定条款必须要仔细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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