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被视为正式合同。这种合同在商品房尚未实际建设且尚未竣工交付时采用,当房屋验收合格并交付给购得者且购买者支付完毕所有购房价款之后,便可以直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商品房预售合同仅是因签订时间及地点不同而定,但其法律效力与商品房销售合同完全相同。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