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票据抗辩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况:票据本身是偷窃或捡拾的;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其义务;票据债权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例如,票据无效或背书不连续;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类型的票据抗辩。
票据抗辩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票据本身是偷窃或捡拾的;
2.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其义务;
3.票据债权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例如,票据无效或背书不连续;
4.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类型的票据抗辩。
票 据 抗 辩 的 情 形 有 哪 些 ?
票据抗辩是指在票据纠纷中,持票人向承兑人或者背书人提出的不接受履行债务或者拒绝支付票款等意思表示。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抗辩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出票人抗辩:出票人可以对签发的票据承担抗辩责任,包括对票据的伪造、变造、作废等情形。
2. 背书人抗辩:背书人可以对背书行为承担抗辩责任,包括对背书人资格的合法性、对被背书人债务的合法性等。
3. 承兑人抗辩:承兑人可以对承兑行为承担抗辩责任,包括对承兑人资格的合法性、对被承兑人债务的合法性等。
4. 保证人抗辩:保证人可以对保证行为承担抗辩责任,包括对保证人资格的合法性、对被保证人债务的合法性等。
5. 到期后抗辩:持票人可以在票据到期后,对承兑人或者背书人提出抗辩,包括对票据的逾期、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等。
6. 非善意抗辩:持票人可以对非善意第三人提出抗辩,包括对票据的伪造、变造、作废等情形。
7. 紧急抗辩:持票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对即将到期的票据提出抗辩,以避免丧失票据权利。
总之,票据抗辩的情形较为复杂,涉及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在票据纠纷中,应对抗辩措施的有效性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同时,我国《票据法》对于票据抗辩的规定较为完善,为当事人提供了较为明确的救济途径。
票据抗辩范围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在票据纠纷中对持票人提出的抗辩。具体情形包括票据本身是偷窃或捡拾的、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其义务、票据债权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出票人抗辩、背书人抗辩、承兑人抗辩、保证人抗辩、到期后抗辩和非善意抗辩等。票据抗辩情形复杂,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我国《票据法》对票据抗辩规定完善,为当事人提供明确救济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三条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