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16日,家住在海林市十一委的消费者李女士听了朋友的介绍,来到了海林市某美容院做除皱手术,当时询问美容院的老板,美容院的老板承诺说:在我们这做嘴角除皱手术,只需打两针就可以了,你就放心的在这做吧,如果没有效果或者效果不理想,我可以把钱退给你。消费者一听就放心的交给老板1500元钱在其美容院做了填充鼻唇沟和嘴角除皱手术。美容院的老板在消费者的嘴角边打了两针,告诉消费者可以在家等着,一周后皱纹就可以除去。消费者回家等了一周后发现嘴角边的皱纹根本没有除去,反而比以前加深了,而且脸上也起了很多的小红疙瘩,消费者多次找到美容院的老板交涉,要求其退还美容款并包赔自己的损失,美容院的老板却态度蛮横,坚决不给其退款并且说:愿意上哪告就上哪告去吧!消费者在万般无奈之下,只好来到消协投诉,要求消协帮忙给讨个说法。消协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后,积极的展开了调查,并分别询问了双方当事人,结果表示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消费者的鼻唇沟填充的有效果,嘴角除皱不明显,脸部皮肤过敏经医疗部门确诊为针剂过敏引起的。最后双方依据《消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一条之规定达成了协议:由经营者一次性的补偿消费者的损失共计75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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