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给付标准。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性收入的补偿金,对于停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员
工,另外给予本人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2、计算标准。计发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的月工资性收入,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第二十条(法律责任)因主观上
有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公司与员工因劳动权利和义务产生分歧引起争议的,依照劳动法的规定,通过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
裁直至提起诉讼方式解决。劳动合同管理第二十二条(制度管理)在公司内部公开明示本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公司坚持以本
制度来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林木补偿标准
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柞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红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000元
未成林每亩86600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六)、果树补偿标准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2、梨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3、桃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4、葡萄树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5、枣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6、杏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8、杂果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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