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还没出售的房屋由谁交物业费?
还没出售的房屋由建设单位或原业主交物业费。房屋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房屋二次上市交易的,交房前物业服务费用由原业主交纳、交房之日起次月物业服务费用由新业主交纳。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物业合同纠纷业主请律师有用吗?
物业合同纠纷中如果物业和业主无法协商一致,需要诉讼的话是可以请律师的,律师对于诉讼过程是有一定帮助的。
1、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和利弊得失。
在遇到法律纠纷时,有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对法律知之较少,聘请律师以后,就可以让通晓法律、熟悉诉讼程序的律师帮助分析案情,指点迷津,使当事人明确自己在诉讼中所处的地位,从而为合法地行使权利打好基础。
2、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调查证据。
当事人聘请律师以后,律师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获取有关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材料。律师还有权查阅案卷材料,全面了解案情。这样,就为当事人打好官司,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较大的可能。
3、律师接受聘请诉讼以后,应当出庭参加诉讼,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依法陈述意见和要求。
三、出租房的物业费由谁来交?
出租房的物业费,一般由房租所有权人交纳,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可以由房屋使用人交纳,但是二者之间的约定,不能对抗物业公司,承租人拒绝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人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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