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过节费是会进行计入到个人所得税的,作为劳动者也必须要进行缴纳此税费;个人所得税是属于劳动者自己个人进行缴纳的和,一般是针对于工资还有奖金以及所有的福利都是需要给予的。
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加班费也是需要算入个人所得税的计税范围的,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都应计入个人所得税的计税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从单位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所得,均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范畴。
一、劳动者加班工资怎么算?
国家法定假日工资的计算: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若加班时间是法定假日连带双休日,则双休日的假期工资应不低于平时工资的两倍支付。
1、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实行轮班工作制的,法定休假日工作按加班处理。因此,4天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是按3倍算,不能以补休代替。6天休息日加班,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再按照2倍支付加班工资。
2、休息日期间安排加班,应当安排同等时间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是不能用倒休冲抵加班费的,必须支付劳动者加班费,不能倒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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