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粮食安全的措施:
1、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深入落实藏粮于地:
(1)稳定粮食耕地面积,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坚守全国18亿亩耕地“红线”不可逾越。政府在工业化用地,城市化用地的问题上要起到调控的作用,严格保护农业耕地,防止出现各类建设用地侵占行为;
(2)加大高标准粮田建设力度,夯实粮田高产稳产基础;
(3)持续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通过深耕深松、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等措施,保护提升耕地地力,实现藏粮于地。
2、健全农业科技创新和服务体系,推动藏粮于技:
(1)要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改善灌溉,提倡农业种植机械化,促进农业规划、集中化经营,提高农业种植水平,以此带动粮农生产积极性;
(2)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种植科技含量。在粮食生产上要改变以往的粗放式经营方式,利用科技水平,科学种植,以科技带动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增加粮食生产中的科技投入。
3、健全粮食安全的政策保障体系:
(1)健全粮食生产的保护措施。如:继续加大惠农政策,完善农业生产扶植体系,依靠政策激励与价格引导调动粮农生产积极性;
(2)完善粮食安全金融保障体系。对涉及粮食生产、流通、运输等环节的配套金融服务要不断深化,提高对粮食生产环节的金融支持;
(3)加强农业政策保险体系建设,在信贷支持和保险两个方面为粮食生产提供有力支持;
(4)建立健全粮食储备体系,根据本地粮食消费及供求状况合理确定粮食储备数量及储备品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法》第一条
为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粮食有效供给,保持粮食产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粮食生产、流通、消费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粮食是指谷物及其成品粮、豆类和薯类;粮食流通是指粮食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转移的全过程,包括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批发、零售、进出口等活动。
我国政府关于粮食安全所制定的政策
我国政府关于粮食安全所制定的政策:
1、健全完善种粮收益保障政策。优化种粮补贴政策,在前期已经发放农资补贴的基础上,及时发放第二批农资补贴,弥补成本上涨带来的种粮收益下降,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巩固现有扶持政策,统筹利用农业生产防灾救灾、小麦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政策资金,一体化支持粮食生产;
2、切实抓好粮食收购。落实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出台《202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方案》,根据市场形势及时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抓好粮食市场化收购,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协调落实收购资金,强化人员、仓容、仪器、设备等各项保障,确保“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开展夏粮收购专项检查,规范收购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3、强化粮油保供稳价。指导大城市充实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完善应急保供体系,保障市场供应。配合国家组织政策性粮食拍卖,督促指导储备企业科学把握轮换时机和节奏,发挥好吞吐调节作用,有效增加市场供给;
4、保障化肥供应。落实各级化肥储备任务,适时调增储备规模。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化肥生产、流通中涉及的原材料、交通、环保等事项。积极扩大钾肥进口数量,控制化肥出口,优先满足国内化肥市场供应。支持省内化肥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参与国储钾肥投放竞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法》第一条
为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粮食有效供给,保持粮食产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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