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耕地保护是什么意思
耕地保护是国家的重要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占用耕地的单位必须进行补偿和开垦新的耕地。地方政府应制定开垦耕地计划,并监督执行。要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一些地区可以通过易地开垦来补偿耕地的减少。违反耕地保护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耕地保护对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耕地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资源,对于保护耕地的重要性不容忽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严格控制将耕地转为非耕地。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应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对于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应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制订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对于占用耕地的单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其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还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查看原文
2耕地保护措施有哪些
有哪些耕地保护措施数量保护耕地的数量保护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方面:1、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2、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3、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4、推进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质量保护耕地的质量保护包括以下几方面:1、国家制定耕地质量保护措施,如:防止水土流失、耕地沙化、盐碱化、贫瘠化等;2、实现耕地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是指确定一定区域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运用目标化、定量化、制度化管理方法,规范各级人民政府、部门以及各级领导的耕地保护工作行为,确保耕地保护基本国策贯彻落实的制度。自1990年以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建设在全国范围由点到面、由部门到政府得到逐步推进。除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外,还有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等形式。耕地保护目前,全国近2/3的省份建立了地方政府耕地目标责任制,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省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和任务后,根据各地区情况,分解耕地保护指标,由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上级国土部门与下级国土部门分两条线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明确责任制的具体内容和指标。由上级政府及国...查看原文
3保护耕地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耕地保护是国家生态建设和农业发展战略的核心,包括严格控制耕地转非、执行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和制定耕地质量措施。这些措施对维护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耕地保护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建设和农业发展战略,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国家对耕地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为了实现耕地保护的目标,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占用、买卖耕地。其次,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最后,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用途。 除此之外,国家还制定了耕地质量保护措施,如防止水土流失、耕地沙化、盐碱化、贫瘠化等,以保障耕地的生态和质量。同时,国家鼓励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提高耕地的综合利用效益。 综上所述,耕地保护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建设和农业发展战略,其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严格控制...查看原文
4耕地保护责任
全国近2/3的省份建立了地方政府耕地目标责任制,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省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和任务后,根据各地区情况,分解耕地保护指标,由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上级国土部门与下级国土部门分两条线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明确责任制的具体内容和指标。由上级政府及国土部门定期考核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并在考核的基础上建立耕地保护奖惩制度,调动各地保护耕地的积极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济南市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六年十月十日济南市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一、为切实加强我市耕地保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山东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考核办法。二、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三、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农业局、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按照《济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查看原文
5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及意义
耕地保护在土地可持续利用中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耕地是农业发展的基础,是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由于我国人口众多,粮食需求巨大,而可耕地资源有限,因此保护耕地,确保粮食安全是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前提。 其次,耕地保护有助于维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包括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社会其他资源与耕地的相互配合。而耕地作为土地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护能够促进其他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土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综上所述,耕地保护在土地可持续利用中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因此,我国应当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每一寸耕地,确保粮食安全和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 第二十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得批准在沙漠边缘地带和林地、草原开垦耕地;已经开垦并对生态产生不良影响的,应当有计划地组织退耕还林还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八章 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 第五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从事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和...查看原文
6耕地保护的法律规定
一、耕地保护的法律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当前法律规定的耕地保护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该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2、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3、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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