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纠纷的处理措施
时间:2023-06-30 18:54:33 21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工资纠纷的处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下:首先若是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不还的话,职工可以向当地的相关劳动部门投诉,相关劳动部门会要求企业限期支付工资,若是逾期不支付的话,劳动保障局还可以要求该企业赔偿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的费用。若是企业仍是不支付的,职工还可以向当地法院上诉,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拖欠工资纠纷,仲裁时效有特殊规定

案例:

王某于2008年2月进入某公司工作,8月份辞职。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拖欠王某的工资,王某由于害怕丢工作而没敢向公司提出。辞职后,王某欲就公司拖欠工资的问题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问仲裁时效如何计算

解答:本案中,王某与用人单位因公司拖欠工资发生纠纷,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一年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原则上,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现实中,一些劳动者由于害怕失去饭碗,即使知道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也不敢主张自己的权利,因此,法律为了充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在时效方面又做出了特殊规定。该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如果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一直拖欠王某的工资,王某申请仲裁则不受时效限制。但本案中王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在八月份已经终止了,根据上述条文的规定,王某应当在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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