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可以。
工作不满一个月,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继续在用人单位那里工作,等到一个月后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但是,如果是因为劳动者的原因,自己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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