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履行抗辩权的定义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且互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或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的意思。先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当事人签订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合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情形。
一、可以履行抗辩权的合同有哪些情形
可履行抗辩权的合同的情形包括:
1、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2、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3、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证明对方有法定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
二、法律规定一时抗辩权有几种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三、租赁合同的抗辩权有哪些?
租赁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
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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