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遣散费
时间:2023-05-02 16:22:30 34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网友问:在单位工作8年后,公司初期没有给她买社保。2011年10月,开始为她购买社保。他们50岁以后就不再买社保了。现在她想离开,公司说不赔偿。这合理吗?我们有权要求赔偿吗?

律师的回答:你可以依法要求经济补偿和赔偿,不签合同就可以双倍工资,还可以补缴社保。协商不成的,依法提起仲裁请求权,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扣除的工资、加班工资及补偿金、失业保险金等,本法施行之日劳动合同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应当给予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期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合同解除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医疗期满;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正在依法整顿时,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时,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在裁减人员前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用人单位依照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的,应当优先录用裁减人员。《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

全文7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仲裁请求
    仲裁请求指平等民事主体在其可仲裁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对方发生争执时提请仲裁保护并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措施保护其正当权益的行为。 承认仲裁请求是被申请人所拥有的权利。当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主张的事实与理由没有异议的时候,就可以承认其请求,以简化仲裁...
    更新时间:2024-01-13 16:00:12
查看仲裁请求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仲裁请求 最新知识
针对如何计算遣散费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如何计算遣散费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