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劳动关系材料
时间:2023-07-05 16:52:23 47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仲裁庭怎么仲裁劳动关系的确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因为事实劳动关系的确立,在劳动争议处理和工伤认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仲裁庭对劳动关系的确定就十分关键。关于仲裁庭怎么仲裁劳动关系的确定,主要是依照我国劳动部所作出的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确定的相关通知作出仲裁。如果您还有什么困惑的话,不妨咨询365网站的各位专业律师,获取更为专业的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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