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假休完再休病假算医疗期吗
时间:2023-03-23 21:20:26 13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流产假休完再休病假并不算医疗期的。病假不等同于医疗期。

医疗期,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在实际运用中,不少企业将医疗期和病假混淆,其实这是两个概念,医疗期是法定期间,它的目的在于给予患病的劳动者一段时间的解雇保护,就是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受到限制的。而病假是根据劳动者病情或负伤情况实际需要的治疗时间,它不是由任何人的主观意志决定的。

一、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二、员工最多可以请多长时间的病假

(1)员工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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