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可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补足。如果用人单位拒不补足,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员工一旦遇到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时,要保留好劳动合同等有关证据。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来证明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者需尽量保存在用人单位所留下的一切有文字记录的材料以作举证证明。
在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的多少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在以下情形可以代扣: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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