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事实上,劳动关系包括:1、应签订但未签订的劳动合同;2、以口头协议书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3、以其他合同书的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他合同书中规定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如承包合同书、租赁合同书、合并合同书中规定员工的使用、配置和待遇等问题,这是事实上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4、劳动合同期满未结束,也未继续形成的事实的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
问:我是一家印刷厂的工人,工作已经十几年了。前不久因病住院,在医疗费用的报销问题上和厂里发生了纠纷。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我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的人审查了我的劳动合同及其他有关证件之后,说我的劳动合同好几年前就过期了,由于没有续订手续
问:我是一家印刷厂的工人,工作已经十几年了。前不久因病住院,在医疗费用的报销问题上和厂里发生了纠纷。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我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的人审查了我的劳动合同及其他有关证件之后,说我的劳动合同好几年前就过期了,由于没有续订手续,实际上我和印刷厂已经没有劳动关系了,因此我的事不能作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我感到不能接受,我从工作至今一直在印刷厂上班,怎么突然和印刷厂就没有劳动关系了呢?
答:劳动合同期满后,你一直在厂里工作并领取工资,已与印刷厂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厂方应及时与你续订劳动合同。按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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