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标准是: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如果是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话,则按1年计算,在时间上不满六个月的,则按照半个月的工资计算。
一、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应当怎样计算赔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的,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计算补偿时应当首先考虑解除合同的方式与原因。如果员工在劳动合同未到期内主动辞职,则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或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则需要按照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如果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劳动合同解除前职工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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