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依法登记的话,那么不动产物权的变更,转让,消灭和设立,就可以最终发生一定的效力;如果没有并没有登记的话,就不会发生效力,但是如果法律有另外规定的话,那么情况另外会有变化。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签订关于设立,变更,消灭或者是转让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非是法律或者是合同当中有着另外的规定,那么从从合同成立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生效。
一、购房合同怎么办理
购房合同必须与开发商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登记手续。房地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房地产登记簿记载之日起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当事人之间订立设立、变更、转让、消灭房地产物权的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我国民法典第224条规定
民法典224条规定了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物权分为不动产物权和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设立及变更以登记为准。动产物权设立及转让以“交付”发生法律效力。“交付”指的以合法有效意思表示的行为的结果。如果不是合法交付,那么即使取得的动产物权也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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