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变更修改或补充内容是指在合同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之前,由于合同条件的变化,合同关系的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对此,合同变更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原合同编号及相关信息;
2、合同双方的信息,如名称、联系方式等;
3、变更理由和内容;
4、协议生效日期、签名、盖章等。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一、什么叫劳动合同变更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劳动合同开始履行但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因订立劳动合同的主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修改、补充的法律行为。
比如,变更工作地点,调整工作岗位,调整工资等。
二、劳动合同变更后需要注意什么
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
2、劳动合同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应当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劳动合同允许变更,但不允许单方面变更,任何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3、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变更不是任意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变更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对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任何口头形式达成的变更协议都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变更的书面协议应当指明对劳动合同的哪些条款作出变更,并应订明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来这项规定,是为避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而产生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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