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情形包括被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解除)】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经证明不符合劳动条件的试用期;(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是劳动合同解除形式,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未完全履行前,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因某种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会对一方或双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双方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终止分为法定终止和约定终止。因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的法律后果与因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的法律后果相似。法定解除是指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发生时,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在依法终止的情况下,一方可以按照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终止合同,无需与另一方协商或征得另一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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