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运动员工资评定
时间:2023-05-03 18:13:20 13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凡列入1993年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范围的运动员以及1993年以后入队的运动员,退役分配的工作后,均按本规定重新评定工资。

(二)分配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运动员,按下列办法评定工资:

1、运龄满3年以上的,其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等级,以下简称职务)工资可比同类人员高定2档;对获得亚运会、全运会冠军和非奥运会项目世界前三名的运动员,其职务工资可比同类人员高定3档;对获奥运会和奥运会项目世界前三名的运动员,其职务工资可比同类人员高定4档。

2、评定职务工资时,职务工资已到所任职务工资标准最高一档的,可按该工资标准最高一档与下一档的差额增加。

3、运动员的成绩津贴(不含世界冠军),按不同比例予以保留。保留津贴,在以后增加工资时,按增资的半个档(级)差予以冲销,冲销不完的继续保留。

(1)成绩津贴189元及以下的,保留30%;

(2)成绩津贴190元至279元的,保留40%;

(3)成绩津贴280元至359元的,保留50%;

(4)成绩津贴360元至600元的,保留60%;

4、对于奥运会冠军和奥运会项目世界冠军,按上述办法评定工资后,若其原体育津贴(体育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之和,下同)比所评定的工资高,高出部分全部保留;对于非奥运会项目冠军,按上述办法评定工资后,若其原体育津贴比所评定的工资高,高出部分保留80%。保留津贴不予冲销。

(三)退役运动员分配到企业工作的,执行企业的工资制度,其工资待迂由调入企业重新确定,便新确定的原则是:按其新任的工作岗位(职务),参考本人体育津贴水平和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水平合理确定,对获得世界冠军的,一般不低于本人在队期间的体育津贴水平。

(四)对在重大国际比赛中取得突了成绩并获得体育运动荣誉奖章的运动员发给突出贡献津贴。其中奥运会冠军,每人每月100元;奥运会项目世界冠军,每人每月80元;非奥运会项目世界冠军,每人每月50元。突出贡献津贴经国家体委批准后,从批准的下月起终身享受。运动员退役后,其突出贡献津贴由调入单位发放。

[参见原北京市劳动局、人事局、市体委《关于运动员退役分配工作后重新评定工资问题的通知》(1995年5月6日京人工[1995]271号)]

全文90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工资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新时间:2024-01-23 15:00:11
查看工资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工资 最新知识
针对退役运动员工资评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退役运动员工资评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