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二)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四)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资格的其他处理,按照管理权限,由教师所在学校或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作出决定。
一、教师出版教辅书违规吗
教师出版教辅书不违规。教师享有下列权利: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二、向学校辞职多久批准
教育局批复教师辞职,大概一个月左右,只要是提前申请了辞职,而且资料很快就会批复的。
(一)在编教师个人提出辞职的,必须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经学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交区教育局人事科待批。
(二)在编教师个人不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作自动离职处理;在编教师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后,在教育局批准之前必须继续在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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