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伤停工留薪工资由谁负责
时间:2023-02-18 08:50:27 18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劳务派遣工在劳务派遣工作时造成的工伤,应该由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2.在有医院开具的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原工资待遇发放,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一、劳动纠纷的处理流程

(一)协商程序。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当首先协商,找出解决的方法。

(二)调解程序。这里的调解程序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的调解。调解程序并非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然而对于解决劳动争议却起着很大的作用,尤其是对于希望仍在原单位工作的职工,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当属首选步骤。

(三)仲裁程序。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四)对劳动仲裁不符的,劳动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一般情况下,不能未经仲裁程序而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七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

二、劳动纠纷一般多久结案

需要根据实际劳动纠纷的复杂程度决定。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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