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招聘员工的时候,都会根据公司情况规定试用期。当试用期员工达不到公司的要求、不能胜任公司的岗位或是表现恶劣不符合岗位的录用条件时,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员工试用期的表现,终止试用期。那么,员工试用期不合格辞退通知书应该如何书写呢?
一、员工试用期不合格辞退通知书
试用期辞退通知书
先生(女士):
我公司与你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供了岗位,试用期间,公司发现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因此试用期未通过考核,不符合本公司在录用你之前所公布的你所在职位的录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给予辞退予以辞退。请你接到本辞退通知后,到公司相关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同时,接到本辞退通知后,你不得以公司名义再开展任何业务活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本人承担。
本通知自收到之日起生效。
请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公司人事部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____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1、双方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实践中如果没有约定试用期或约定试用期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就不能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要有合法和明确的录用条件。
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确定所要聘用的劳动者的最终条件。招工条件可以相对简单,以吸引更多的求职者到用人单位面试。录用条件则应尽量严密、完善,并主要注重对能力的考核,要更具可操作性。招工条件不应替代录用条件,在只有招工条件而没有明文录用条件时,执法机关可能将招工条件视为录用条件。为使录用条件具有可操作性,最好同时明确考核依据和考核办法。
3、用人单位已告知劳动者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可在其员工手册等劳动规章制度中针对岗位要求规定录用条件,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对某一岗位的录用条件进行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或录用后,有义务向劳动者明确录用条件,所以用人单位要做好必要的签收手续。
4、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届满之前要有具体的考核行为。
用人单位在进行试用期员工的考核过程中,不单单是要把试用期考核表制作出来,更重要的是让新员工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完成考核。
三、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试用期的约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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