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到期后承租方擅自转租给别人了怎么处理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可能不解除合同;
2、出租人不解除合同时,转租关系仍然存续;
3、而当出租人解除合同时,转租合同因此而同时终止。
二、《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和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累计6个月不交租金的。
三、房屋转租的收益该归谁
1、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而获得利益并使他人利益受损害的事实。因此持第二种观点的人认为,承租人的擅自转租是没有合法根据的,其收益是基于出租属于出租人所有的房屋而获得,构成对出租人合法权利的侵害,属不当得利,转租人应将所获不当得利返还于受损失的出租人。
2、房屋转租一般都存在着转租收益的问题,对于合法转租收益,除合同有约定外,一般归承租人所有。主要依据是《民法典》第225条的规定:“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而实际上,擅自转租收益是否构成不当得利。应看是否符合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承租人擅自转租,其收取的新租金若高于原租金,则可从中得到利益,但承租人仍继续按原合同约定向出租人交租,出租人并未直接受到损害。也就是说出租人以收取租金作为对价,已将房屋的使用收益权能移转给承租人,出租人在租金收益方面并没有受到损害。因此,擅自转租收益不属于不当得利。
四、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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