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况包括: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在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以下是几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1.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3.在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代 通 知 金 适 用 于 哪 些 情 况 ?
代通知金是指在法定休假日或者法定节假日前,单位或者个人通过提前告知的方式,通知职工或者劳动者假期安排或者其他相关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代通知金适用于以下情况:
1. 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或者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2. 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或者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3. 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协议:用人单位和工会或者职工代表订立的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协议中,规定了代通知金的相关事项。
4. 其他特殊情形: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了代通知金支付的情形。
代通知金的支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并告知职工或者劳动者。用人单位在代通知金发放前,应当充分征求职工或者劳动者的意见,并在发放后及时向职工或者劳动者说明发放的原因、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用人单位在代通知金发放前,应当充分征求职工或者劳动者的意见,并在发放后及时向职工或者劳动者说明发放的原因、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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