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两倍的工资。那具体怎么算呢??第一,计算两倍工资的起止时间。计算两倍工资的起始时间为用工之日起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充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天。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计算工资的两倍截止时间为一年前一天。其次,是计算两倍工资的工资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根据工人实际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奖金、福利、风险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和月工资。月薪不明确构成项目的,用人单位应当举证工资构成项目。用人单位不能举证或者证据不足的,两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者实际月收入确定。
劳动合同法为什么规定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双倍工资的目的,是通过惩罚,督促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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