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北京市社会办、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通知》,要求社区工作者的待遇水平不低于所在区县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教师)、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的待遇水平。
根据该文件,各区县将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社工涨工资方案,不论方案何时公布,均须从2010年的7月1日起补齐工资。截止到目前,石景山、西城区已公布涨薪方案,社工月工资分别上涨了800多元和700元。现在各个区县的涨薪方案都已制定,很快就会陆续公布并实施。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北京市社会办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市里规范社工待遇的文件在上半年就出台了,大部分区县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公布涨薪方案,是因为各区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收入不一样,需要进行认真测算。他介绍,各区县社工月工资的上涨幅度不一,平均为600多元-900多元。
据了解,一般社工工资由区县财政负担,大学生社工前三年的工资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负担,此后便由区县自行负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笔钱不是个小数目,可能对一些区县来说有一些困难,但市里、区县都特别重视,很快会落实。据介绍,今后还将进一步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规范和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同时,还将有计划分层次加强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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