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员工在简直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应当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中事先做出规定,将兼职作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正确适用法律规定,有效解决员工在外兼职的行为。
只要经用人单位提出,员工仍拒不改正其兼职行为的,则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实际处理时,需要企业提供可以证明该员工仍在外兼职的证据。
3、要求员工报告其就业状况,利用知情权解决员工兼职行为
如可在企业规章制度中作如下表述:“员工在外兼职的,视作严重违反了企业规章制度。”如果发现员工在外兼职,但事先未向企业报告的,企业则可以此为由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通过避免利益冲突条款的约定,限制员工的兼职行为。
很多在外工作的这些职场白领都是迫于生活的压力,可能除了主要的工作之外都还身兼的有好几份工作,在做兼职的同时要时刻注意不能耽误自己的本职工作,并且最好也不要让用人单位知道。至于兼职的这些公司不跟自己签合同的行为也是合情合理的,毕竟法律上没有做强制性的要求。
合同中约定在职员工在外兼职需赔偿公司损失,有效吗
1、有些人为了满足生活需要,在干着一份正式的工作之后,又利用下班时间在另外地方做兼职,只要不是跟另外一家公司又签订一份劳动合同,那么,正式工作的公司也不会对其制止。但是,从法律上的规定看,劳动者参加工作的时间是从劳动者自身工作极限考虑的,所以一个人一天能做到什么程度是有固定时长的,超过这个时限,若是身体素质较差的就会受不了。因此,像这种在职员工还利用下班时间去兼职的,若是工作协调不好,极易影响原本的工作,这种情况下可能就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损失。所以,很多公司,在招聘员工的时候就会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职员工在外兼职,因此有损害到公司利益的,公司会对其要求赔偿。
2、实践中,公司的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认定为有效的,但是就赔偿公司的损失额应当合理合法,不是任意给的数目。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自愿在合同中约定如在外兼职需要赔偿公司损失的,是双方签订合同的行为,按法律上的说法就是这是一种民事行为,要是合同中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比如说不管公司有没有损失,在职员工参加兼职就要赔偿公司,这种是毫无道理的赔偿,无凭无据的就是违法的。除此之外,其他情况下签的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是有效的。
3、另外,公司不仅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说在职员工在外兼职,公司有权就损失要求对方赔偿,还可以约定更严厉的做法,那就是如果因在职员工在外兼职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比如说在重要岗位上的提早下班的,为此公司遭受重大损失,那么,公司可以就此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公司要以在职员工在外兼职受到一点损失,就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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